Epson獲得專利侵權賠償

台灣的墨水匣製造廠商優力世印表機耗材屋有限公司及優卡樂國際有限公司侵害精工愛普生集團專利智慧財產權之訴訟,經台灣智財法院調解,雙方已於2010年12月8日達成和解。

2010年1月11日台灣智財法院一審判決,裁定精工愛普生勝訴,優力世及優卡樂確實侵犯精工愛普生之專利智財權,優力世及優卡樂應支付賠償金及立刻停止販賣侵權商品等。

今經二審法官調解後雙方達成和解,優力世及優卡樂同意支付和解金並刊登道歉啟事於指定媒體,在道歉啟事中明確表示因侵權事件向精工愛普生致歉,並保證不再製造、販賣、使用或進口侵害精工愛普生專利權之相容墨水匣產品及連續供墨系統產品。

精工愛普生集團以維護消費者權益為最大考量,極力維護智慧財產權,對於侵犯智慧財產權及有損消費者權益之行為,無法坐視,決不妥協。為確保更多優質商品及技術持續發展,在此也呼籲各界共同尊重智慧財產權。

聯合報 2010-01-15

專利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