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智慧財產權協議露曙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長王美花昨(18)日表示,雙方談判過程順利,協議內容包括:專利商標優先權、植物品種權、建立官方溝通平台及業務合作往來等四大重點。由於台灣產業的技術研發密集度高,電子業等高科技產品的生命周期短,未來兩岸互相承認「優先權」之後,將會有助提升國內產業競爭能力,避免專利或者商標在申請空窗期時,遭人惡意搶註或是侵權,可謂這次雙方協議的重要進展。
2010/06/19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