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書局捍衛商標成功


 

 台北市老字號書店「敦煌書局」,其商號名稱早已有註冊商標,高雄縣民周黃彩娟以「敦煌」為名,開設一家英語短期補習班,敦煌書局認為侵害其商標權,向法院提起控訴還要求賠償新台幣「1元」。
  智慧財產法院昨天公告判決,敦煌書局勝訴,周黃彩娟不得再用「敦煌」兩字為其補習班名稱,並應給付敦煌書局1元;周黃彩娟若不服判決,可以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周黃彩娟認為,「敦煌」是一個大家都知道的地名,並非敦煌書局所獨創,其識別性本來就比一般獨創性商標為弱。但法院對於周女的主張,並未採納。

工商時報    A16/稅務法務           2009/12/22

商標專欄